這篇文字的名字實在有夠不順口的,對吧!^_^
簡單的講,就是要寫關於「文化」與「文明」的演變,對於語言與文字的影響。其實這樣寫有點像是在寫報告,根本不是我當初的目的,而當時想寫這麼一份文字,當然主要還是自己在這方面有興趣,也是因為對James有過承諾,因此從可以寫或不寫的,變成了自己逼自己非寫不可的狀態。(還被奶瓶取笑。)
原本打算用數百千來字來描述自己對這方面的看法,可是文字寫了又刪,塗了又改,就是寫不出個能夠順暢表達自己想法的文字。寫東西腦筋打結,其實就是沒有抓到下筆應有的重點,才會造成這個狀況的。後來看到中國人寫的一篇文章,提到了作者對中國五千年文明古國的無稽之談的看法,這才抓到了頭緒。(雖然那篇文章在我看來,實在是錯誤百出,本身就是個無稽之談。)
既然沒有辦法簡短扼要的寫,我打算用有點像在寫小說的方式來推鋪整個思考內涵。在這之前,我必須很嚴謹的跟各位說明,我的說法,並不是什麼專家學者的偉大見解--您知道的,我沒有那麼偉大,也不願意被看的那麼偉大。在下不過一介鄉野村夫,在各位面前班門弄斧罷了。對或不對,其實都是可以接受公評的,尤其像奶瓶這樣浸淫歷史頗深的準未來歷史博士,看了我的文字可能會搖頭數嘆。搞不好一個不小心搖的太猛,還會把頭給搖下來也不一定吧?哈哈!希望不會發生這種怪事~
好了,廢話不多說了,我們就開始來聊聊吧!p^_^q
首先我必須說明,我在這邊說的生命共同體,其實說白些就是共同生存的社會群體。通常而言,描述社會時,是以人類社會作為基本藍圖來看的,雖然這是人類不自覺的傲慢自大,不過就順著這種傳統來聊吧!
另外一點要說明的,是我對「文化」與「文明」的定義。依照前面介紹的那一篇文章對於「文化」與「文明」的定義,我大概會昏倒在鍵盤上,不知如何應對才好,因此,我有必要跟各位陳述自己對「文化」與「文明」的看法。
考古學歷史學上所說的「文化」和「文明」這兩個概念是有嚴格區別的(雖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可以把它們混用)。簡單說來:「文化(culture)」是一個屬於石器時代範疇的概念,用於專指石器時代特別是新石器時代包括金石並用時代的原始部落人類遺跡,而「文明(civilization)」是屬於青銅時代範疇的概念,專指人類進入青銅時代以後的國家階段。
我只能說,對於這樣的描述,小弟我個人每一個字都徹底反對到底。說真的,我不相信真的有歷史學家會這樣定義「文化」與「文明」,畢竟就連算得上保守的教育部電子國語字典,都不會有那種白癡的解釋了,不是嗎?
如果那樣的定義是正確的,那麼,我們是不是不應該推動「文化」教育,而是推動「文明」教育才正確了?教育老百姓認識石器時代的原始部落概念,實在沒有什麼實質意義上的幫助,不是嗎?^_^
我對「文化」與「文明」的定義,是這樣的:
「文化」:生命共同體依照共同生活的需求,所累積出來的法則,是一種內化的生活態度準則。簡單的說,這是比較偏向精神層面的凝聚體。我們常常說:某某文化的風格,就是這樣的意涵。
「文明」:依照生命共同體共同生活中所累積出來的生活技術或方法,是一種外顯且較為物化的產物。比如說,我們會說現在我們的文明,是處於高度網際網路化的科技文明階段。
依照個人對於「文化」與「文明」粗淺的見識,個人認為「文化」與「文明」確實有很嚴謹的分野,而且絕對不像教育部部頒的字典那麼模擬兩可,否則的話,那些製造文字出版物的人,咱們應當會聽到有人用「文明界人士」這樣子的說詞來形容,但是事實是:我們對這樣的人物,是以「文化界人士」來稱呼的,不是嗎?之所以沒有用「文明界人士」來稱呼他們,正是因為這些人用文字所要承載的,並不是有形的文明,而是構築文明的文化內涵。
「文明」累積出來的技術,會改變「文化」的風貌,而「文化」的積聚,則左右了文明的走勢。「文化」與「文明」兩者之間,是有交集之處,但並不是相等的。至於那種將「文化」與「文明」區分為時代範疇的說法,坦白說,在我眼中根本就是胡鬧而已。
為了不招致誤會,請容許我囉嗦的強調一下,這份文字的主要目的,跟政治沒有直接的關連性。這篇文字的目的,是在探討「文化」與「文明」,還有相關延伸的產物,這才是我的目的。當然,這篇文字也不是用來批判或是談論剛剛提示給各位的那篇文章,那篇文章只是我用來鋪陳話題的元素爾爾。^_^
下一篇,我會給各位一些背景設定,以方便我們聊天的內容能夠順利鋪陳下去。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