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透過阿君仔的「西拉雅.馬卡道.放索社」部落格這篇「Lah-sap-pō·(音似「辣薩砵」,意指「爛步數」。)」的大作,得知在妙子的「妙子的異鄉翦影」部落格裡,有人在回應中張貼了一份他最近收到的,署名為「民進黨清黨自救會」所發出的電子郵件。
看到這封明顯不可能是民主進步黨所發出的電子郵件,我笑到差點岔氣、不省人事。
大家先來看看這個明顯偽造文書的電子郵件吧!(摘錄自「妙子的異鄉翦影」部落格)
實在說,內容先撇下不談,光是發信者名義就不合常理了。眾所周知,民主進步黨在發佈任何由黨中央對外的正式公開文書時,從來沒有使用「民進黨」這種簡稱作為政黨的自稱。而所謂「自救」,白話點說就是「自己救自己」,也就是說,這必須是民主進步黨黨中央所發出的,才有可能用上「自救」這種字眼。光是來源名稱,就已經明顯標示出了「我正在說謊」的意含...
其次,民進黨的創黨主席是「江鵬堅」先生,並不是林義雄先生,而「建立」民進黨有功的元老級民主進步黨人,有黃爾璇、邱義仁、顏錦福、周滄淵、周清玉、郭吉仁、陳菊、蘇貞昌、許榮淑、尤清、傅正、費希平、康寧祥、張俊雄、謝長廷、游錫堃、江鵬堅、洪奇昌(就是沒那兩個人)。我列舉出當年的建黨十八人小組,並不是要證明鄭南榕或林義雄對於民主進步黨沒有建樹,但是「建立」民主進步黨,他們兩個確實沒份。光是從對民主進步黨的不瞭解來看,也不可能是民主進步黨的文膽所寫的。
而今,泛紅當仁不讓的身為地球上自古至今最為龐大的貪腐集團,卻妄想要以貪腐之名來陷國家元首入罪,放眼全宇宙的政壇,大概也僅有地球上台灣的泛紅軍如此行事。從實際面來看,自從趙建銘案爆發至今,檢調單位至今仍無任何跡象可以指向我國現任元首的可靠證據。如果陳總統果真與這交織綿密的貪瀆案有所牽涉,調查一個只需檢驗金流網路即可確認的小問題,真的困難到必須花上數個月還一無所獲?除非檢調過於無能,或者是「羅之罪名」意欲誣陷國家元首之人格,否則實在難以服人。而李濤透過邱毅之口爆料,指稱吳淑珍收受SOGO禮卷,如今幾可確定只是另一樁舔耳案的翻版。既然馬英九可以為了吳俊立之妻假離婚參選而說出「罪不及妻孥」,陳總統親家之過,又豈能加諸於陳總統之身?如果週邊人等的過錯,全都需要陳總統來擔當,那貪瀆弊案高達32件的台北市政府,馬市長是否也應當下台,以免到時真的比陳總統的「死的很難看」還要難看上百千倍?照這標準,馬主席也該督促馬市長下台才是喔!
用雙重標準的假公義來論斷是非,是泛紅集團最常採取的步數,但是社會的公理與正義,並不是自己想自己對的主觀論斷。若真要追究,連宋馬等人也應當一同被檢視,才是合理。宋先生的興票案、連先生憑空致富且數以億計的可疑家產,以及馬先生就任市長八年快速擁有億元身價的部份,還有眾多中國國民黨以「黨產」之名所盜賣的人民財產、該黨執政時期所發生的拉法葉採購弊案等等,這些其實疑點一點都不比趙家索賄案的可疑性低,檢調不察不辦,才真的是無能顢頇、包庇縱容。要說貪腐,只是女婿的家族涉入的陳總統,對應上整個泛紅集團洋洋灑灑、罄竹難書的罪狀,真不曉得誰的罪惡更大一些?
而「立委若不發動罷免陳水扁﹐全民就發動罷免爛立委!」這種話,更是狗屁不通至極。既然是以「民進黨」名義發出的信,怎麼還需要擔心民進黨的立委配不配合奪權鬧劇的演出呢?從頭看到尾,我只能說,這雖然可能不是中國國民黨或親民黨的文宣部門,為了擾亂視聽而胡扯的假文宣,但絕對是一份很幼稚而且頭腦不清的嬉鬧文字。以這種程度膚淺的文字,若是能夠達成「斬首行動」的結局,那可能將是無人能比的「台灣奇蹟」吧?
只是積非成是、眾口鑠金,莫此為甚!
其實,這份幼稚拙劣文筆所書寫的策反文字,真正惡毒的還不僅只於此。為了擾亂617「嗆紅軍 保台灣」的集會遊行,他還書寫了相同的集會日期時間與地點。這種幼稚可笑的心思,以及惟恐天下不亂的惡劣企圖,著實令人不齒。
主旨:6/17 (週六) pm 2:00 總統府前﹐不分藍綠!全民集合!罷免阿扁!
信件內容:
別讓先賢鄭南榕、林義雄血汗建立的民進黨﹐毀於貪腐阿扁的污穢手上!
全民反貪腐行動!全民發動罷免阿扁!
支持呂秀蓮建立清廉政府﹐救民進黨!
為民進黨清理門戶!發動罷免陳水扁!
立委若不發動罷免陳水扁﹐全民就發動罷免爛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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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6 月 17 日(週六) 下午 2 點
地點:總統府前 凱達格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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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藍綠﹐不分黨派﹐不分男女老少﹐全民罷免阿扁!
貪腐阿扁台灣之恥!全民發動罷免阿扁!
要求各政黨支持連署罷免阿扁!救台灣!